- 自然资源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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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zrzyj/2026-0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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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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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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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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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过期探矿权自行废止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定期清理过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对有效期届满前因矿业权人自身原因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予以公告注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下列勘查许可证因有效期届满且探矿权人逾期未申请办理矿权延续登记和注销手续,县自然资源局已对过期探矿权自行废止项目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矿权人红河天柱投资有限公司提出异议,经研究,未采纳,其他矿权人未提出异议。现予以公告废止勘查许可证并清理登记数据。勘查许可证废止后,若存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不到位等情形的,矿权人需继续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特此公告。
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873-7612436,
地址:建水县临安镇仁和路29号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4。
附件:建水县过期探矿权自行废止名单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6日
附件
建水县过期探矿权自行废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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