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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
    jsxsjj/2026-00003
  • 发布机构
    建水县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6-29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审计结果公告

(2026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建水县审计局于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对建水县民政局实施的建水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建水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占地面积36.82亩,建筑面积29467.51平方米,设置床位760张,新建综合医疗用房10671.5平方米、老年护理院14474.04平方米、老年活动中心2022.25平方米、食堂959.72平方米、门卫室及地下配电室、中水处理站、消防水池水泵房等相关附属设施。合同约定工期540日历天。审计结果表明,建水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程序,项目单独建账核算,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本次审计也发现,项目存在多计工程投资、工程部分位置存在质量问题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管理方面

1.多计工程投资5348363.78元。

(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2.工程部分位置存在质量问题。

(三)项目投资绩效方面

3.对建水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

三、审计整改要求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建水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多计工程投资5348363.78元的问题,要求建水县民政局应对多计的5348363.78元予以改正;针对工程部分位置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建水县民政局应告知建水县迎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并督促施工方对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位置及时进行修缮处理,排除该部位的安全隐患;针对对建水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要求建水县民政局作为建设主体及养老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建水县迎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让养老服务项目早日投入使用并发挥应有效益。上述问题中,立行立改问题要求在2025年11月10日前完成整改。

同时提出以下三条审计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规范、正确核算工程投资,真实、完整反映工程实际成本。二是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落实项目实施过程的管控,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进一步加强对各参建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真正体现服务价值。三是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行业规范、业务指导职责,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展。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建水县民政局同意按照审定的工程造价与施工方进行工程决算、函告施工方对部分质保期内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修缮处理,排除相关部位安全隐患、经对接资产取得方,该项目正在装修施工,完工后即可投入使用,县民政局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按相关要求履行好监管责任。截至2025年11月6日,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



建水县审计局

2026年6月26日